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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戴头盔 安全不吃亏

2024-03-01 1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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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车戴头盔 安全不吃亏“骑行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今年6月开始,走过南海大街小巷的你,是不是也听过类似的摩电安全出行宣传语。不只是宣传标语,民警和志愿者也纷纷出动,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宣传摩电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南海摩电规范出行比例越来越高。经摩电整治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区各镇街路口摩电守法行驶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发现,南海区摩电上牌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未超载率,守法行驶率都得到大幅提高。

  佛山市户籍的身份证原件,非佛山市户籍的新市民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若新迁到南海区身份证未变更的,请连同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电动自行车购车、合格证。购车姓名与当日现场办理上牌人员身份证件姓名一致。(如需,需要通过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

  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将自行安装、加装的配件全部拆除,车尾后留出牌照安装位置)

  佛山市已正式颁布《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按照规定,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后,才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限行路线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转借、涂改。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半岛官方app,但设置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城市快速路除外。

  1 没有依法佩戴头盔2 逆向行驶3 进入机动车道行驶4 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5 搭载多人6 非法改装、加装挡风、遮阳伞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7 驾驶期间使用手机或者饮食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车辆设计车速大于25km/h、或者没有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重量)大于55kg,电动车额定输出功率大于400W等指标超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驱动两轮车辆(俗称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非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管理。

  答:不可以,《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未经本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

  答:为确保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保障摩电路权,全区各镇(街道)将在年内开展建设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其中,全区建设示范路不少于10条,建设示范路口不少于30个。为此,年内各镇(街道)将建设设置里程不少于1公里的连续非机动车道或机非隔离设施的示范路不少于2条;建设设置摩电待行区的示范路口不少于4个。

  答:是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六类严重违法行为。

  10月3日上午10时许,沈某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搭乘妻子李某,沿罗村下柏工业大道往罗村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罗村大道下柏交通灯路口时,从中间机动车道越过道路交通标线变更至最左侧快车道内时,与同向快车道内由夏某驾驶的粤W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沈某及其妻子李某手臂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部门调查,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并违反道路交通标线变更车道,导致该事故发生,沈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沈某除了要赔偿了小轿车维修费外,其与妻子手臂也擦伤,治疗费也用了300元。“这次是轻微擦伤,以后骑车一定记得戴头盔,并遵守交通规则”。沈某后悔不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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