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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危险 会避险 想想都后怕!一辆电动车三个未成年

2024-04-17 17: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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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危险 会避险 想想都后怕!一辆电动车三个未成年电动车以其价廉、轻快、方便等优点,成为群众出行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家长疏于管理,不少未成年人也选择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

  2020年10月3日18时,师某德(10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前载郭某廷11岁、后载赵某涵11岁)由北向南行至临汾霍州市北环路建材路大拇指幼儿园路段时,在超越前方同方向右转弯行驶的杜某平驾驶的三轮汽车时发生碰撞,致电动车乘坐人赵某涵左侧脚部受伤,发生交通事故。所幸三个孩子都无大碍。事故现场有人后怕:所幸是与三轮车撞的、所幸三轮车拐弯车速不快!该事故正在处理中。

  一、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未成年儿童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二、未成年儿童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三、未成年儿童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

  四、未成年儿童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未成年儿童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半岛、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存在极大的危险。

  六、未成年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家长是孩子安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并管理孩子出行安全。家长应时常教育16岁以下孩子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更不要载人骑行,从小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的自觉性,强化孩子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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