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分类>>
电瓶车入户充电引火灾责任如何划分?
电瓶车入户充电引火灾责任如何划分?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因违规停放、充电等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电瓶车违规充电起火,造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责任由谁来承担?
某日晚,周某将电瓶车推至家中阳台充电。次日凌晨发生火灾,居住在同楼层的桂某等两人不幸在火灾中因吸入大量浓烟身亡。
经调查,火灾是电瓶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进而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火灾发生后,周某被处警民警查获。
桂某家属认为,周某将电瓶车置于室内充电,直接导致了火灾发生,其配偶杨某在家庭共同财产管理上存在疏忽,而物业公司管理缺位、处置不力,应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桂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及其配偶杨某、物业公司及其江北分公司共同赔偿因火灾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172万余元。
法院查明,周某因过失导致火灾,并造员伤亡及他人经济损失9.7万余元,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因违规将电瓶车推回家中充电而引发火灾,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应对桂某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杨某虽未直接参与充电行为,但其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也未在周某违规充电时予以制止,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因此杨某与周某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江北分公司在火灾发生时,未能有效控制火情,且在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过错,对桂某的死亡亦负有一定责任。
对于因桂某死亡产生的损失,法院酌定各项损失合计为130余万元,判决由周某、杨某连带承担70%的赔偿责任,某物业江北分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物业总公司对分公司赔偿承担补充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人民说法”提醒,为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一定要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还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自查自检,不要对其进行擅自改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做到不在室内充电、不飞线充电,并控制好充电时间;电动自行车应停放至建筑物外的专属停车区域,禁止进入电梯,也不要违规停放在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和消防通道等地。(高清扬半岛官网、实习生 边优然)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